〈MLB〉豪華稅簡介(中)

作者: 
賴意文
HiNet運動網獨家特稿

球員薪水的部分,分為保證支付與非保證支付2大類。原則上保證支付的部分,是加總後計算每個保證合約年的平均價值;而非保證支付的部分,則每年按實際支出計算。

如果一個球員年薪保證支付的部分超過50%,當年的合約就算保證支付合約。此外,簽約金、球隊選擇權的買斷金都屬於保證支付的部分,所以保證支付的部分,在合約簽下時就可以知道未來將如何計算。

舉例來說,Dustin Pedroia剛與波士頓紅襪簽下2009到2014年的保證合約,保證支付的部分是3850萬美元的年薪,加上150萬簽約金,還有2015年球隊選擇權買斷金50萬,總值就是4050萬,平均每年675萬。因此儘管他每年實領的部分從300萬到1000萬之間不等,不過計算豪華稅時,每年都視為675萬。

至於非保證支付的部分,例如王建民2008年合約是經由仲裁才簽下的,就是一份非保證支付的合約。此外,所有的表現獎金也都是實際領到之後才實際計算在當年的薪資總額中。

合約選擇權的計算較為複雜,一般而言,球隊選擇權是非保證支付的部分,所以紅襪隊確定執行Pedroia合約中的選擇權之後,才會在2015年計算那1100萬的薪水。

不過一旦執行選擇權之後就無須支付買斷金,但買斷金已經提前被計算在保證支付的部分,因此球隊屆時可以選擇在當年(以Pedroia的例子來說就是2014年)計算豪華稅時,從球隊實際薪資總額中扣除,或者自當年大聯盟收繳的豪華稅中提取現款。

球員選擇權,也就是一般媒體所謂的逃脫條款的部分,通常視為保證支付(某些情況下會視為非保證支付,但相當少見,因此不提出來討論)。舉例來說,CC Sabathia與紐約洋基簽下的新合約中,2012到2015年的部分就是球員選擇權。

球員執行選擇權跳脫合約之後,由於先前視為保證支付,可能有多計或少計的情況發生,那麼多計或少計的部分,會在最後一個合約保證年計算豪華稅時,另外扣除或加計。

除了上述幾項,還有一些其他的規則,由於比較少見且較複雜,在此不多做介紹。一個簡單的原則就是,媒體報導的合約長度與總值通常就是代表保證支付的部分,在計算豪華稅時是直接平均,其餘部分就是非保證支付,實際支出時才計算。

雖然名為「競爭平衡」稅,不過豪華稅的稅收並沒有用來做財富重新分配。首先,其中的250到500萬會被拿出來做為前述買斷金多計的補償,這250到500萬在補償後如果有剩的話,則分配到產業成長基金(Industry Growth Fund,簡稱IGF)。

扣除掉上述的250到500萬之後,其他部分有75%分配到大聯盟球員救濟方案(Major League Players Benefit Plan),25%分配到IGF。前者屬於大聯盟球員工會的一項方案,用於球員退休、撫卹、急難救助等。後者則是大聯盟在1997年成立的一項基金,用於大聯盟的宣傳、行銷及協助棒球運動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