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Paul George的浮動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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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重嘉
【TSNA專欄】

相較於西區百家爭鳴的激烈競爭,本季的東區聯盟就讓人有些失望,季前頗被看好的紐約雙雄雙雙落難,才剛慶祝Rose歸陣的鐵血公牛又再一次失去了他們的MVP球星。在此篇文章完稿時,整個東區竟然只有3支球隊勝率過半,除了溜馬之外,衛冕軍熱火似乎已經找不到對手了。

而本季戰績一路獨走的溜馬,最關鍵的靈魂人物自然是上季躍升為明星球員的Paul George,上季他破繭而出拿下最佳進步球員,而本季的成績比起上季又再更全面進化,讓他足以列名聯盟頂級球星,這也讓甫和他簽下延長合約的溜馬隊更加安心,球隊的未來所托有人。

而且George本季除了要證明自己上季的好表現不只是曇花一現外,他也要為了自己未來的荷包努力。溜馬與Paul George在季前簽署的五年合約,雖然長度確定了,但George實際能領到多少錢,還要看他2013-14球季的表現而定,換個說法,也可以說George接下來的合約是浮動的薪資。

根據2011年起實施的新CBA規定,球隊可以在本隊新秀的最後一年合約開始前,提前簽下最長四年的延長合約。不過每隊可以有一個特殊名額(Designated Player,暫譯為特定球星),讓球隊可以和該名新秀簽下五年的延長合約。這樣可以幫助球隊更長時間的留下隊上培養出的傑出新秀,也幫助連結球員及球隊之間的關連以及代表性。

不過這樣的名額是有限制的,每隊只能選定一個新秀使用,而且簽下五年延長合約後,在該份合約跑完之前,不得和其他新秀簽下五年的延長合約。但是球隊可以透過交易再換來一位同樣從新秀合約後簽下五年延長合約的球員(即另一位Designated Player),等於最多有兩名這樣的球員在隊上(一個自己延長,一個交易而來)。

Paul George就是溜馬選定使用五年延長合約的對象,這對他當然是很大的肯定,也代表溜馬把未來託付在他的身上。而前面提到的浮動薪資,是因為George在簽下延長合約時,由於年資小於6年的關係,頂薪合約只能開到球隊薪資上限的25%,而這代表著George簽下的這紙五年合約總值約在美金8200萬左右。不過新的CBA中有一則例外的加薪機制,如果該名球員符合以下條件:

1. 兩度入選NBA前三隊成員
2. 兩度入選NBA明星賽
3. 拿下年度MVP

那麼,即使年資未滿,該球員也可以引用年資7-9年球員頂級合約的資格,薪資可達到球隊薪資上限的30%。

對於一個新秀要在四年新秀合約結束前達到以上的標準,無論如何都不能說是件容易的事,第一個達成這個資格的球員是公牛隊的Derrick Rose,也因此,這項條款有個別名就稱做Rose條例。除了Rose外,只有快艇隊的Blake Griffin同樣滿足條件,以球隊30%薪資上限的頂薪簽下五年延長合約。

回到George的新合約,該份新合約中承諾只要George能滿足條件,球隊就會提供其薪資上限30%的頂薪,由於George上季已入選明星賽,只要他這季能再被選為明星賽成員,他接下來的這份五年新合約的總值就會從原本的8200萬,大幅躍升為9000萬。這也就是為什麼George雖然已簽下新合約,未來六年(包括本季)的工作已有了保障,但本季還是有必須追求的目標(進入明星賽)的緣故。

之前也是有在延長合約中列了相關權利但挑戰失敗的例子:James Harden上季開季前從雷霆交易到火箭後也簽下五年的延長合約,即火箭隊選擇Harden為他們的Designated Player,他的合約也和George的類似,不過Harden在之前並沒有入選前三隊或明星賽,也就是說,他唯一達成條件的方式就是在上季拿下年度MVP,這當然非常困難,因此,該項加薪機制比較像是聊勝於無的激勵項目而已。

由George本季的好表現來看,他入選明星賽的機率非常高,也因此能滿足加薪的條件。但最難能可貴的是,George不止追求自身成績的提升,也以身作則帶領球隊打出好成績,這樣不自私的團隊精神也是溜馬願意把他視為繼Reggie Miller後,下一個足以在溜馬隊史上留名的代表人物。

溜馬上季只差一場就能逼退冠軍熱火,本季核心陣容續留,隊上年輕球員持續成長且有像Scola等兼具經驗及實力的老將加盟,在新溜馬先生George的帶領之下,本季絕對是問鼎冠軍的最熱門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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