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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季沒簽約就出賽 周思齊非世界職棒第1人

作者:賴意文 ‧ 2019年03月28日 17:04
周思齊。(資料照。特約攝影侯禕縉/現場拍攝)
周思齊。(資料照。特約攝影侯禕縉/現場拍攝)

中華職棒第30個球季開打,不過中職球員工會理事長、中信兄弟周思齊還沒在合約上簽字,球隊開幕戰前他向媒體表示,這「可能是世界職棒第一次。」這樣的發言讓人感到意外,因為這其實有著很重要的前例。

1975年,美國職棒洛杉磯道奇投手Andy Messersmith等6人沒有在合約上簽字就開始球季。球季結束後,整季都沒有簽約的Messersmith與蒙特婁博覽會投手Dave McNally(當年6月退休)提出申訴仲裁,而仲裁結果改變了整個大聯盟,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保留條款的自由球員制度由此而生。

不過在此我們要先提Ted Simmons。這位在1967年選秀會首輪第10順位被聖路易紅雀選上的捕手,在1971年生涯第1個完整球季就打出捕手中數一數二的成績。1972年開季前年僅21歲的他,因為不滿球隊的調薪幅度,拒絕簽下他的合約。

大聯盟過去就曾有其他球員為了薪資談不攏而拒絕簽約,最著名的包括1966年道奇2大王牌投手Sandy Koufax與Don Drysdale聯手拒簽合約,不過大多在春訓就達成協議,這次Simmons與紅雀一直到明星賽當天才終於簽下新合約。

Simmons不簽約不只是他個人的事,關係到大聯盟的保留制度能否延續。保留制度最初只是讓球隊宣告下個球季保留幾名球員,但這個人數從最初的5人持續增加,最後所有球隊同意除非原球隊無條件釋出或交易,否則所有球員都不得轉隊,而在規則上則以合約結束後原球隊可以自動續約的形式存在,也就是所謂的保留條款。

Marvin Miller在1966年接手球員工會理事長後,就將廢除保留制度作為主要目標之一,而他認為保留條款的文字也可以解釋為球隊只有1年選擇權,這1年結束後選手與球隊就不再有合約關係,可成為自由球員。跟他抱持同樣看法的,包括聯盟方的主要談判專家John Gaherin。

當然,Miller無法要求球員在不確定法庭或仲裁會如何裁決的情況下,做出整季不簽約的犧牲。大聯盟一直受到豁免於反托拉斯法之外的保護,而1972年球員雖然在史上首度球員罷工中大勝,不過隨後的(Curt)Flood對(Bowie)Kuhn案勞方在最高法院挑戰大聯盟的保留條款失敗,沒有人能保證球員整季不簽約不支薪就能成功消滅保留條款,更不用談這段時間球員要做的犧牲,除了財務上可能出現困難之外,事後甚至可能遭球隊清算、封殺,而過往勞資糾紛中大眾與媒體通常是站在聯盟、球隊一方,認為球員貪得無厭。

不過Simmons成功拿到2年合約,還是讓其他球員開始仿效。1973年開季沒有簽約的球員增加到5個人,1974年則是7個人,其中聖地牙哥教士外野手Bobby Tolan甚至直到球季結束,工會已經提出申訴仲裁,聽證會即將開始前幾天才簽約,因為Gaherin和國聯會長Chub Feeney商量過後,不想讓工會有測試能否挑戰消滅保留制度的案件,說服教士就範。事後Tolan透露,他同意簽約的原因就是怕球隊已經開出符合他條件的合約後他還拒簽會被封殺。

1975年,這次開季有6人沒有簽約。到了8月時除了已經決定退休的McNally,只剩下Messersmith仍在苦撐。他和Tolan談過,和Miller談過,知道這其中的困難,知道如果成功可能為棒球帶來什麼樣的新時代,但也知道不是堅持到最後就會成功,最後可能一無所有。

這年Messersmith出賽42場其中40場先發,投了國聯最多的321.2局,自責分率2.29還比前1年賽揚獎票選名列國聯第2時還高,19勝只比前1年拿下國聯勝投王時少1勝,每9局只被擊出6.8安打全國聯局數達門檻的投手中最低。

更重要的是Messersmith到最後都沒有簽約,球員工會終於有了第1個可以上仲裁庭測試的案件,最終仲裁人Peter Seitz做出改變歷史的裁定,宣告Messersmith成為自由球員,也基本上宣告了保留條款只是1年球隊選擇權,球隊無法再無限期保留球員。隨後聯盟與球員工會協商了新的勞資團體協約,基本架構沿用至今的自由球員制度由此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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