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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食禁藥 許玉芳遭禁賽1年

作者:鍾亞芳 ‧ 2016年10月24日 19:11
(達志影像資料照)
(達志影像資料照)
田徑協會今天(24日)發布公告,台灣馬拉松女將許玉芳6月24日賽外藥檢的結果呈現陽性,經過禁藥委員會召開聽審會後,許玉芳遭禁賽1年,禁賽期限為2016年6月24日至2017年6月23日24時止。

原本計畫參加今年里約奧運的許玉芳,因在例行藥檢中被驗出禁藥「利尿劑」而遭到除名,而在此之前,她也曾在2011年被驗出禁藥,當時遭禁賽2年。

其實許玉芳這一次被驗出的禁藥雖含「利尿劑」成分,但並不利於中長距離的運動表現,足見許玉芳並無利用禁藥增進運動表現的意圖,但基於世界反運動禁藥規章(WADA code)第2.1.1條規定,運動員有責任不讓禁藥進入體內,禁藥委員會做出禁賽一年的決議。

國際田總規定若禁賽期達2年以上,則必須在禁賽期間接受至少3次自費藥檢,復出前還需再藥檢一次之前被測出的物質。但許玉芳此次僅遭禁賽1年,只需要在復出前2個月,須向田協與奧會藥檢組宣告開始從事訓練準備參賽,並提供行蹤。

田徑協會也再次呼籲,大部分醫師只會記得藥物名稱與療效,不會記得藥品內含所有成分。希望選手就醫時能選擇接受過反運動禁藥繼續教育訓練的醫師就診,使用藥物前務必再次確認該藥品,是否沒有運動禁藥清單上的禁藥成分。也可以上衛生福利部網站查詢藥品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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