篩選

球場上的MAD:漫談危險近身球

作者:大艦巨砲主義萬歲! ‧ 2018年04月25日 18:23
蔣智賢(手持球棒者)和中信總教練史耐德出現肢體接觸。(資料照,張哲郢/攝)
蔣智賢(手持球棒者)和中信總教練史耐德出現肢體接觸。(資料照,張哲郢/攝)
看到標題可能會有人會覺得瘋狂就瘋狂,幹嘛搞個中英夾雜,其實沒有比較帥。

是沒有比較帥,不過用MAD總是有理由的,理由嘛……後面再說,先來談談這個近身球。

最近中華職棒搜尋的熱門關鍵字,我想如果不是近身球,就是觸身球。

在球場上被球打到時有所聞,中華職棒去年四隊共出賽480場出現236次觸身球,平均一場比賽0.49次,中華職棒自1997年之後每場比賽的觸身球率大概就是維持四捨五入會是0.4-0.5開頭,僅有2011與2012年偏高一些。

以此觀之,2018年打到第五週結束,各隊總計進行84場比賽出現35次觸身球,平均每場0.42次,其實還在正常區間裡。

那,傳說中誰誰誰會拉衣服做暗號呢?

我們來做個簡單的檢證:目前各隊丟中人的次數如下:以投手投出觸身球次數,由少而多排列分別是:統一獅7次、中信兄弟9次、Lamigo桃猿9次、富邦悍將10次。(統計至4/23)

呃,對,富邦丟中人的次數比較多。

即使我們把數字攤開到平均面對幾個打者會丟中一次,無條件進位到整數的話,從低到高分別是:統一119、Lamigo 94、中信兄弟93、富邦83,富邦還是最容易丟中人的那一隊。先說,我無意評斷中信兄弟與富邦悍將之間爭執的是與非,或是暗示拉衣服的不是甲而是乙,單純是想表示,從打中人的次數和頻率來看,說誰在那裡做暗號說要丟誰似乎是無稽之談。

有些人會說:失控的觸身球、故意觸身球和警告的近身球不能混為一談,我會回答:是的,這很有道理,可是我們要怎麼判斷朝著打者直奔的那一球究竟代表什麼?

當然,我們知道棒球場就跟現實生活一樣有很多不成文的規矩,比如說大規模領先不能盜壘、不能觸擊;打完全壘打「不能太囂張」;當對方投手有機會創下無安打或是更佳成績,絕對不能使用觸擊破壞……種種諸類,不勝枚舉。

舉個打完全壘打動作不能太大的例子:2007年10月25日,劉芙豪在總冠軍賽第五場面對鈴木誠擊出超前陽春彈的時候高舉雙手慶祝,後續也引發了一些爭論。第七戰兩人再次狹路相逢,鈴木誠的第二顆球就往劉芙豪丟出一顆擦過後腦杓的146kph高速直球,主審藍普洛夫馬上摘下面罩指著鈴木誠高喊 “ That’s a warning ! Don’t think I don’t know because I know !! “

他「know」了什麼?

當然是說他知道這顆近身球是鈴木誠對劉芙豪之前高舉雙手的回應,所以他覺得這樣夠了,警告鈴木誠不能丟到飽,意思有到就好了。

你不會聽到鈴木誠去追問藍普洛夫「你說你知道了到底是知道了什麼」,這種心照不宣的東西就是棒球場上所謂的「潛規則」,不過因為是心照不宣,解釋起來也是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郭泓志甩棒會被大都會球迷撻伐說「小心下次我們給你回禮」,Yoenis Cespedes的球棒瀟灑一扔好像也沒有討論是不是會遭到道奇隊投手回敬,標準是什麼,我們從來不知道誰說了算。

因此,在球場上近身球亂飛導致板凳清空之後總有無數的檢討之聲,有些人會說「潛規則是棒球文化之一,不爽不要玩」,也有些人堅持如果在球場上總是發生這樣的報復事件會給小球員帶來不好的身教,不良文化應該盡速淘汰。

那你如果問我怎麼想,我會說……試圖用強制力汰除所謂不良文化中華職棒不是沒做過,中職曾經有過一段時間規定「投出惡意觸身球就必須被趕出場」,具體來說就是如果前一個打者打全壘打,後一個打者被丟中投手就會被驅逐出場,或是投出頭部以上觸身球也會被趕出場。

最後這些規定都被廢除了,廢除的理由倒是很容易理解:投手在技術上原本就必須進攻內角以建立外角,以及來球是否惡意經常是主觀認定,過於僵化的規則使得投捕搭檔配球選擇受到限制,立意雖良善最後卻無法達成想要的效果,反而懲罰了無心犯錯的投手。

比方說,1994年5月31日新規定上路第一天,就錯殺了因為曲球失控打中時報鷹打者謝承勳頸部以上而被勒令退場的三商虎洋將必可,唉。

那,規定到底有沒有用?

自過去經驗來看,中華職棒1994年立下「頭部以上觸身球投手需勒令退場」的規矩以後,觸身球出現機率不降反升,從0.2-0.3區間爬升到0.4-0.5之間,此後一直維持平穩,2007年取消慢速球命中打者頭部需退場規定、2016年廢除危險觸身球相關規定回歸主審認定,都沒對打者挨球吻的機率造成太大變化。

至於為什麼觸身球機率能一直保持平穩,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棒球比的是得分不是打人,在沒有必要的時候沒有投手會故意丟打者,而需要應用潛規則的狀態一年累計下來出現的頻率並不高。

再者,觸身球是有代價的,命中一位打者就是多送一個壘包,壘包疊多了就可能掉分,而棒球勝負取決於比哪一隊的最終分數高,而不是比誰砸中的球員多,而太頻繁的把球往打者身上招呼也可能導致投手被驅逐出場和被禁賽,怎麼說都對球隊爭勝有負面影響。

況且甲隊如果因為某種原因決定對乙隊打者投近身球警告,那乙隊的投手也一定會找機會警告回去,每個球員都是肉做的,被打中都有受傷的風險,由此解讀倪福德的近身球和大動作摔手套,就是對中信兄弟投手丟出的近身球的回應,此乃所謂相互保證毀滅--也就是標題所說的MAD。

相互保證毀滅的英文是Mutual Assured Destruction,縮寫成MAD,就是在冷戰時期核武大國因為只要有一方先動用這項武器就會被用同樣的武力還擊,最後能得到的只有一片充滿放射能的核子廢土,這項機制導致雙方在按下發射鈕以前都會自我克制,危險近身球也是一樣的道理。

互相傷害的狀況最終都會找到一個平衡點,潛規則互相來去,綜觀整個職棒歷史,其影響不過是替球迷參加「為我隊討敵檄」作文大賽提供材料,至於什麼如何給社會做道德教育身教典範,我只想跟各位關心這點的大人先生們說……

說,這個世界上有種東西叫做「負面教材」,球員不必然要是道德完人才能給小球員乃至於球迷做示範,就是這樣。

(編輯:黃靖)

如果你喜歡我們的分享和文章,請幫我們按個讚


TOP